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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永欣金屬有限公司冰箱塑料零部件生產線提升改造項目環評表--+1009(最終稿)
日期:2019-10-10 15:20:40來源:泰州市永欣金屬有限公司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項 目 名 稱: 冰箱塑料零部件生產線提升改造項目
建設單位(蓋章): 泰州市永欣金屬有限公司
編制日期:2019年9月
江蘇省環境保護廳制
目 錄
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1
二、建設項目所在地自然環境與區域規劃簡況 18
三、環境質量狀況 24
四、評價適用標準 27
五、建設項目工程分析 32
六、項目主要污染物產生及預計排放情況 46
七、環境影響分析 47
八、建設項目擬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預期治理效果 69
九、結論和建議 70
編制說明
《江蘇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由建設單位委托持有環境影響評價證書的單位編制。
一、項目名稱——指項目立項批復時的名稱。
二、建設地點——指項目所在地詳細地址,公路、鐵路、管渠等應填寫起止地點。
三、行業類別——按國標填寫。
四、總投資——指項目投資總額。
五、主要環境保護目標——指項目周圍一定范圍內集中居民住宅區、學校、醫院、保護文物、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源地和生態敏感點等,應盡可能給出保護目標、性質、規模、風向和距廠界距離等。
六、環境質量現狀——指環境質量現狀達到的類別和級別;環境質量標準——指地方規劃和功能區要求的環境質量標準;執行排放標準——指與環境質量標準相對應的排放標準;表中填標準號及達到類別或級別。
七、結論與建議——給出本項目清潔生產、達標排放和總量控制的分析結論,確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說明本項目對環境造成的影響,給出建設項目環境可行性的明確結論。同時提出減少環境影響的其他建議。
八、預審意見——由行業主管部門填寫審查意見,無主管部門項目,可不填。
九、本報告表應附送建設項目立項批文及其他與環評有關的行政管理文件、地理位置圖(應反映行政區劃、水系、標明納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總平面布置圖、排水管網總圖和監測布點圖等有關資料,并裝訂整齊。
十、審批意見——由負責審批本項目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復。
十一、此表經審批后,若建設項目的規模、性質、建設地址或周圍環境等有重大改變的,應修改此表內容,重新報原審批機關審批。
十二、編制單位應對本表中的數據、采取的污染防治對策措施及結論負責。
十三、經批準后的環境影響報告表中污染防治對策措施和要求,是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計、施工和竣工驗收的重要依據。
十四、項目建設單位,必須認真執行本表最后頁摘錄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審批程序,辦理有關手續。
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1
二、建設項目所在地自然環境與區域規劃簡況 18
三、環境質量狀況 24
四、評價適用標準 27
五、建設項目工程分析 32
六、項目主要污染物產生及預計排放情況 46
七、環境影響分析 47
八、建設項目擬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預期治理效果 69
九、結論和建議 70
編制說明
《江蘇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由建設單位委托持有環境影響評價證書的單位編制。
一、項目名稱——指項目立項批復時的名稱。
二、建設地點——指項目所在地詳細地址,公路、鐵路、管渠等應填寫起止地點。
三、行業類別——按國標填寫。
四、總投資——指項目投資總額。
五、主要環境保護目標——指項目周圍一定范圍內集中居民住宅區、學校、醫院、保護文物、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源地和生態敏感點等,應盡可能給出保護目標、性質、規模、風向和距廠界距離等。
六、環境質量現狀——指環境質量現狀達到的類別和級別;環境質量標準——指地方規劃和功能區要求的環境質量標準;執行排放標準——指與環境質量標準相對應的排放標準;表中填標準號及達到類別或級別。
七、結論與建議——給出本項目清潔生產、達標排放和總量控制的分析結論,確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說明本項目對環境造成的影響,給出建設項目環境可行性的明確結論。同時提出減少環境影響的其他建議。
八、預審意見——由行業主管部門填寫審查意見,無主管部門項目,可不填。
九、本報告表應附送建設項目立項批文及其他與環評有關的行政管理文件、地理位置圖(應反映行政區劃、水系、標明納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總平面布置圖、排水管網總圖和監測布點圖等有關資料,并裝訂整齊。
十、審批意見——由負責審批本項目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復。
十一、此表經審批后,若建設項目的規模、性質、建設地址或周圍環境等有重大改變的,應修改此表內容,重新報原審批機關審批。
十二、編制單位應對本表中的數據、采取的污染防治對策措施及結論負責。
十三、經批準后的環境影響報告表中污染防治對策措施和要求,是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計、施工和竣工驗收的重要依據。
十四、項目建設單位,必須認真執行本表最后頁摘錄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審批程序,辦理有關手續。
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 | 冰箱塑料零部件生產線提升改造項目 | |||||||||||||||||||||||||
建設單位 | 泰州市永欣金屬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 | 竺永根 | 聯系人 | 翁亞華 | |||||||||||||||||||||||
通訊地址 | 泰州市海陵區海陵工業園區區街共建區46號 | |||||||||||||||||||||||||
聯系電話 | 13921707458 | 傳真 | -- | 郵政編碼 | 225300 | |||||||||||||||||||||
建設地點 | 泰州市海陵區工業園區區街共建區46#、47#、58# | |||||||||||||||||||||||||
立項審批部門 | 泰州海陵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 批準文號 | 2019-321202-41-03-631579 | |||||||||||||||||||||||
建設性質 | 技改 | 行業類別及代碼 |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2929﹞ | |||||||||||||||||||||||
占地面積 (平方米) |
17872.53 |
建筑面積 (平方米) |
9187.22 |
綠化面積 (平方米) |
-- | |||||||||||||||||||||
總投資 (萬元) |
200 | 其中環保投資(萬元) | 32.5 | 環保投資占總投資比例 | 16.25% | |||||||||||||||||||||
評價經費(萬元) | -- | 預計投產日期 | 2019年10月 | |||||||||||||||||||||||
原輔材料(包括名稱、用量)及主要設施規格、數量(包括鍋爐、發電機等)
主要原輔料及能源消耗詳見表1-4; 主要生產設備設施詳見表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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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水(工業廢水√、生活廢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本次技改為全廠技改,技改后全廠廢水為生活污水、清洗廢水、冷卻水。 本項目冷卻循環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1680t/a)經新型無動力生活污水處理裝置預處理、清洗廢水(38t/a)經絮凝沉淀預處理,一并接入泰州市第一城南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尾水經許鄭河排入新通揚運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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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電磁輻射的設施使用情況 無 |
二、建設項目所在地自然環境與區域規劃簡況
工程內容及規模:
1、項目由來 泰州市永欣金屬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一直專注于家電產品工程塑料制品的開發和應用,公司團隊擁有11年以上的專業積累和實踐經驗,擅長于設計開發高溫特種工程塑料模具,是韓國LG公司泰州工廠一級供應商。 《泰州市永欣金屬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產銷售項目環評表》于2009年12月9日取得泰州市環保局環評審批意見,該項目于2010年建成,環評中設計規模為:年生產注塑制品350萬件、吹塑制品150萬件、塑料擠出制品60萬件?!短┲菔杏佬澜饘儆邢薰舅芰现破飞a線項目環評表》于2017年7月11日取得了泰州市行政審批局批復(泰行審批﹝2017﹞20068號),于2017年9月8日取得了通過竣工環保驗收(泰行審批﹝2017﹞20175號)。目前永欣公司全廠生產能力為:年生產注塑制品1400萬件。 現因市場需要,泰州市永欣金屬有限公司決定對現有產品方案及生產規模進行調整,投資200萬元于58#(園區編號)車間內新增注塑機5臺(套),并新增一套注塑廢氣處理裝置,以及對原有的冰箱塑料零部件生產線進行提升改造(增加后道研磨清洗工序)。該項目于2019年6月13日取得泰州海陵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的備案手續,備案號為:2019-321202-41-03-631579。 本次技改為全廠技改調整,項目建成后全公司形成年產注塑產品1680萬件的生產能力。 根據《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82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環境保護部令44號)的有關規定,該項目屬于“十八、橡膠和塑料制品業,47、塑料制品制造”中“其他”項目,需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因此,泰州市永欣金屬有限公司特委托江蘇新睿境界環??萍加邢薰境袚擁椖康沫h境影響評價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組織有關技術人員踏勘了項目現場,篩選了項目的環境影響因素和評價因子。在此基礎上,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總綱》(HJ2.1-2016)和《江蘇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主要內容編制要求(試行)》(2005年7月)的要求,編制了《泰州市永欣金屬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產線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呈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為項目實施和環境管理提供依據。 表1-1 項目信息初篩表
2、工程內容
(1)建設內容及產品方案 項目具體產品方案見表1-2。 表1-2 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及產品方案
項目建設內容主要包括主體工程、輔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環保工程,具體建設內容見表1-3。
表1-3項目工程內容一覽表
(2)原輔材料及生產設備
項目營運期技改前后主要原輔材料消耗情況見表1-4。 表1-4 技改前后主要原輔料消耗一覽表
項目主要原輔材料理化性質見表1-5。
表1-5項目主要原輔材料理化性質一覽表
項目營運期主要生產設備設施情況詳見表1-6。
表1-6 項目主要生產設備設施一覽表
(3)勞動定員及工作制度
企業勞動定員140人,本項目不新增員工。廠區不設置員工食堂及住宿。 年工作300天,每天24h(三班制),全年工作7200h。 3、項目周邊環境及平面布置情況 (1)周邊環境 周邊環境:本項目位于泰州市海陵工業園區區街共建區。本項目東側為泰康路,道路東側為空地(規劃性質為工業用地);西側為江蘇燁洲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和騰源建筑工程機械公司;南側為江蘇邁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北側隔大寨河為戴凌村。距離本項目最近環境敏感保護目標為北側80米的戴凌村。周邊環境概況詳見附圖二。 表1-7 項目所在地經緯度表
(2)平面布置
項目依托企業原有三個廠房(46#、47#、58#),其中46#廠房為組裝車間,47#廠房為原料及成品倉庫,58#廠房為注塑車間。廠區平面布置詳見附圖三。 4、項目初篩 (1)政策相符性 對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訂、2016年修訂),本項目不屬于鼓勵類、限制類或淘汰類項目,屬于允許建設類項目。 對照《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2年本)》(2013年修訂),本項目不屬于鼓勵類、限制類或淘汰類項目,屬于允許建設類項目。 對照《泰州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6本)》,本項目不屬于鼓勵類、限制類、禁止類和淘汰類項目,屬于允許建設類項目。 綜上所述,本項目符合地方產業政策要求。 (2)選址合理性 ①區域規劃相符性 對照《江蘇泰州海陵工業園區總體規劃(2014-2020)環境影響報告書》,園區內主要發展一類工業,適當發展二類工業,嚴禁有重污染的三類工業進入。本項目屬于塑料零件制造,屬于園區主要發展的“一類工業”,不屬于有重污染行業,不屬于園區嚴禁發展的行業。對照土地利用規劃,本項目用地為工業用地,符合規劃要求。 根據《江蘇泰州海陵工業園區總體規劃(2014-2020)》規劃環評審查意見中提出要求“工業用地與居住區之間應設置不少于50m的空間防護距離;居住區100m范圍內不得布置含噴涂、酸洗等排放異味氣體的表面處理工藝的企業”距離本項目最近的敏感點為位于項目廠界北側80米的戴凌村,本項目為塑料零件制造,不含噴涂、酸洗等排放異味氣體的表面處理工藝。因此本項目上述文件要求。 ②與周邊環境相容性分析 本項目位于江蘇省泰州市海陵區區街共建區46、47、58號。項目廠區周邊無文物保護單位、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和生態敏感點等環境敏感區域,外環境制約因素較小,通過加強項目環保措施后,對外環境影響較小,項目與周邊環境較為相容。 綜上所述:項目的建設與周圍的環境相容,符合該區域的功能定位。該項目污染治理措施有效,污染物可以達標排放,項目的建設不會改變當地周邊的環境質量,因此選址是合理的。 (3)與“三線一單”相符性分析 ① 生態紅線 根據《江蘇省國家級生態紅線保護規劃》,泰州市區無國家級生態紅線區,符合文件要求。 根據《江蘇省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泰州市區包括環城河風景名勝區、引江河(海陵區)清水通道維護區、新通揚運河(海陵區)清水通道維護區、泰東河(海陵區)清水通道維護區、引江河(高新區)清水通道維護區等12個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對照分析可知,距離本項目較近的生態紅線區為環城河風景名勝區、新通揚運河(海陵區)清水通道維護區。本項目附近的生態紅線區見表1-8。 表1-8 項目周邊涉及的生態紅線區域一覽表
由上表可知,本項目西距環城河風景名勝區4.8千米,北距新通揚運河(海陵區)清水通道維護區5.3千米,不占用生態紅線,符合文件的要求。
② 環境質量底線 根據《2018年泰州市環境質量公報》及噪聲實測結果,本項目所在區域環境質量良好,具體如下: 大氣環境:根據《2018年泰州市環境質量公報》,項目所在區域大氣環境除PM2.5、PM10、O3外,其余因子均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類區標準要求。項目所在地為環境空氣質量不達標區,但當地已全面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藍天保衛戰中相應措施,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該項目建成后會產生一定的污染物(VOCs、顆粒物),但在采取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后,經預測,本項目VOCs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不會改變區域環境質量現狀。 水環境:根據《2018年泰州市環境質量報告書》,2018年全市34條主要河流的56個斷面中,有46個斷面水質達到相應的水質目標,斷面達標率為82.1%,與去年相比,下降10.7個百分點; 聲環境:現狀監測結果表明各監測點位噪聲分別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3類標準。 經預測,本項目運營期污染物環境影響較小,不會改變所在區域環境質量,符合環境質量底線要求。 ① 資源利用上線 本項目營運過程中消耗一定量的電、水資源等,項目資源消耗量相對區域資源利用總量較少;項目依托現有廠房,用地為工業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規劃;項目建設符合資源利用上限要求;。 ④ 環境準入負面清單 本項目與江蘇泰州海陵工業園區總體規劃(2014-2020)環評及其審查意見(蘇環審[2016]128號)中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相符性情況分析見表1-9。 表1-9項目與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相符性分析情況一覽表
本項目不屬于智能裝備制造、電子信息產業,不涉及化工、石化、醫藥、化纖、印染、建材、制革、食品、釀造、造紙、冶金、焦化重污染項目等禁止發展內容,符合環境準入負面清單要求。
綜上所述,本項目符合“三線一單”要求。 (4)與《江蘇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條例》相符性分析 根據《江蘇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條例》,泰州市境內的泰東河、新通揚運河、引江河、鹵汀河、如泰運河為通榆河的供水河道,其兩側一公里為一級保護區;該條例相關規定如下: 第三十六條、通榆河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新建、改建、擴建制漿、造紙、化工、制革、釀造、染料、印染、電鍍、煉油、鉛酸蓄電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項目、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項目、金屬制品項目等污染環境的項目; (二)在河道內設置經營性餐飲設施; (三)向河道、水體傾倒工業廢渣、水處理污泥、生活垃圾、船舶垃圾; (四)將畜禽養殖場的糞便和污水直接排入水體; (五)將船舶的殘油、廢油排入水體; (六)在水體洗滌裝貯過油類、有毒有害物品的車輛、船舶和容器以及污染水體的回收廢舊物品; (七)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三十七條、通榆河一級保護區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新建、擴建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項目; (二)新設排污口; (三)建設工業固體廢物集中貯存、利用、處置設施或者場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場; (四)使用劇毒、高殘留農藥; (五)新建規?;笄蒺B殖場; (六)在河堤迎水坡種植農作物; (七)在河道內從事網箱、網圍漁業養殖,設立魚罾、魚籪等各類定置漁具。 第三十八條、通榆河一級、二級保護區限制下列行為: (一)新建、擴建港口、碼頭; (二)設置水上加油、加氣站點。 本項目距新通揚運河6.3km,不在通榆河一級保護區內。因此,本項目符合《江蘇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條例》相關要求。 (5)與“兩減六治三提升”相符性分析 與《泰州市“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實施方案》(泰政辦發[2017]63號)中有關內容相符性見表1-10。 表1-10本項目與“兩減六治三提升”相符性情況分析表
根據以上分析,本項目符合《泰州市“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實施方案》(泰政辦發[2017]63號)中的內容。 (6)與《江蘇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相符性分析 根據《江蘇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產生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在密閉空間或者密閉設備中進行。生產場所、生產設備應當按照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要求設計、安裝和有效 上一新聞:沒有了 下一新聞:冰箱里的制冰盒如何清洗干凈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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